各系(部)、院(所)、处(室):
为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,有效预防、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重大群体性、突发性事件,建立快速反应机制,提高应急处理能力,确保学校教学、生活、科研的正常秩序,根据《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》(三峡医专〔2014〕79号)文件精神,特制定本工作预案实施办法,现印发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施办法
中共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
2016年4月20日